职能职责1 | 组织拟定林业种苗规章和办法,并负责监督执行。 |
职能职责2 | 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业种苗发展建设规划,参与林业种苗工程建设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。指导管理全省林业种苗项目的实施。 |
职能职责3 | 负责林业种苗计划、生产、调剂、进出口管理,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,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行为,监管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。 涉及的行政权力名称:1.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(含草种); 2.林木种子质量监督; 3.查封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、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及运输工具、场所。 |
职能职责4 | 负责林业引种和种质资源管理,组织林木种子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,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。 涉及的行政权力名称:1.采集、采伐国家重点保护天然种质资源审批; 2.占用林木种质资源库、种质资源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地审批; 3.设立种质资源库(保护区、保护地); 4.采种林的确定; 5.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,或者与境外机构、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审核。 |
职能职责5 | 负责组织良种选育、引进、审定和推广。 涉及的行政权力名称:1.主要林木品种审定; 2.林木良种补偿。 |
职能职责6 | 负责组织林业种苗新技术引进、应用和推广。 |
职能职责7 | 参与拟定林业种苗行业技术规程标准,并贯彻实施。 |
职能职责8 | 负责管理林业种子专项基金和组织贮备林业种子。 |
职能职责9 |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林业种苗的行政案件。 涉及的行政权力名称:1.违反规定向境外提供或者从境外引进林木种子的处罚; 2.对林木种子企业造假行为的处罚; 3.对品种测试、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、试验、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; 4.非法采集或者采伐林木种质资源的处罚; 5.非法推广、销售所谓林木良种的处罚; 6.非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处罚; 7.非法采集林木种子的处罚; 8.未按规定建立、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处罚; 9.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备案的处罚; 10.非法收购林木种子的处罚; 11.林木种子包装、标签违规的处罚; 12.不按规定使用林木良种造林的处罚; 13.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的处罚; 14.拒绝、阻挠监督检查的处罚; 15.非法进出口林木种子的处罚 16.销售为境外制种的林木种子的处罚; 17.违法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检验和贮藏林木种子的处罚; 18.销售、供应未经检验合格或未附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林木种苗的处罚; 19.非法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; 20.伪造林木良种证书的处罚。 |